商標權與商號權沖突的概念及表現形式
2022-07-19 16:52:44
商標權是指商標所有人對其依照法定程序核準注冊的商標享有的權利。它是知識產權的一種,與專利權一起被稱為工業產權。狹義的商標權僅指注冊商標專用權,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在其注冊核準的商品或服務上獨占使用其注冊商標,并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在一定區域內享有使用權和專用權(禁止他人在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o廣義的商標權以注冊商標專用權為中心,還包括注冊商標續展權、注冊商標轉讓權、注冊商標許可權、放棄注冊商標權和請求法律保護權。它是一種絕對權、專有權、控制權、專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
商號權是指商事主體依法注冊的商號的專用使用權。我國法律對商號權沒有明確規定,但《民法通則》對企業名稱權的保護有具體規定。商號權具有人身權屬性,與特定商事主體的人格和身份密切相關,隨著主體資格而生與死。商號權具有精神財產權的屬性。根據國際上的通行做法,商號權的獨占性和排他性是得到認可的。商號權所有人不僅可以依法使用自己的商號權,而且有權禁止他人重復注冊或者擅自使用、盜用自己的商號權,有權就自己的商號權受到侵犯提起賠償訴訟。
從目前的司法實踐來看,商標權與商號權沖突的表現形式是多樣化的,比較典型的有:
1.商標作為商號使用,就是將他人預先注冊并享有一定聲譽的商品或服務的商標中的文字作為商號在相關行業注冊使用,產生兩種權利沖突。
這是商標權與商號權沖突中最重要也是最常見的情況。如1993年,北京王致和腐乳廠起訴北京順義縣何志腐乳廠侵犯商標專用權;2000年,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起訴四川中信旅行社侵犯其在先商標權,不正當競爭;聯想集團的“Lenovo”在先注冊商標被他人用作不同行業的商號等。都說明后來取得的商號權與他人早先取得的商標權發生了沖突。現在通過注冊或者注冊程序,故意“合法”使用他人馳名商標的行為越來越多。一些在香港等地合法注冊的企業,如“香港金利來國際服裝有限公司”、“香港華倫天奴國際服裝有限公司”,使用他人馳名商標“金利來”、“華倫天奴”作為自己的商號開展經營活動,并在其商品上顯著標注“金利來”、“華倫天奴”,誤導或混淆消費者。
2.商標使用商號,即將他人先前注冊的企業名稱中的商號作為商標注冊使用,產生權利沖突。
如老北京企業因商號“鑫源齋”被他人注冊為服務商標而提起的訴訟,1999年杭州張小泉剪刀廠訴上海張小泉刀剪總公司商標侵權案等。都表現為后取得的商標權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商號權的沖突。
商標權與商號權的沖突大多會對在先商標權人或商號權人造成損害,使得在先權利的企業面臨這樣的風險:如果不能阻止其他企業將其商標或其商號權注冊為商標,其經營成果可能被他人分享,而其他企業的風險可能由自己承擔。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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