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改哪兒了
2021-05-26 17:12:57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4號,以下簡稱《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適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為了便于納稅人準確理解和填報,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就報表的修訂背景、修訂原則和修訂內容進行了權威詳解。小編將陸續為大家編發相關內容,一定要持續關注哦。今天發布《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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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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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消原《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產品取得的收入優惠明細表》(A107012)及原《金融、保險等機構取得的涉農利息、保費收入優惠明細表》(A107013),將相關內容與本表進行了整合。
2.根據政策調整情況,取消了4項填報項目。一是取消了政策已經執行到期的填報項目,包括原“受災地區企業取得的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款項等收入”“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取得的銀行存款利息等收入”;二是取消了不適合填報的項目,包括原“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取得的收入”“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國家鼓勵的其他就業人員工資加計扣除”。
3.根據精準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的需要,新增或調整了12項填報項目,包括“內地居民企業通過滬港通投資且連續持有H股滿12個月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內地居民企業通過深港通投資且連續持有H股滿12個月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國家大學科技園)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中央電視臺的廣告費和有線電視費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中國奧委會取得北京冬奧組委支付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中國殘奧委會取得北京冬奧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金融機構取得的涉農貸款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保險機構取得的涉農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小額貸款公司取得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科技型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為獲得創新性、創意性、突破性的產品進行創意設計活動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加計扣除”。
4.根據規范優惠事項管理的需要,對11項保留項目的名稱進行了調整。
5.本表“一、免稅收入”“二、減計收入”“三、加計扣除”項目均預留了“其他”填報行次,主要是為了滿足今后新出臺稅收優惠政策的臨時填報需要,應當提請納稅人注意,不得隨意填報這些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