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涉稅新政盤點
2021-05-26 17:12:14
您的3月份余額已不足十天,趕緊關注4月份涉稅新政哦!因為這些新政100%與您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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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信用評價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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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下列企業參與納稅信用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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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首次在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宜之日起時間不滿一個評價年度的企業。評價年度是指公歷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2)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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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適用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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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設M級納稅信用級別,納稅信用級別由A、B、C、D四級變更為A、B、M、C、D五級。未發生《信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所列失信行為的下列企業適用M級納稅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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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設立企業。
(2)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且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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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納稅信用評價為M級的企業,稅務機關實行下列激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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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消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
(2)稅務機關適時進行稅收政策和管理規定的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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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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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信用評價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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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收協定執行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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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告對稅收協定中常設機構、海運和空運、演藝人員和運動員條款,以及合伙企業適用稅收協定等有關事項作出進一步明確。
(1)明確了常設機構條款有關問題。
(2)明確了海運和空運條款有關問題。
(3)明確了演藝人員和運動員條款有關問題。
(4)明確合伙企業適用稅收協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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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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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收協定執行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收協定中“受益所有人”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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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稅收協定執行工作,進一步完善“受益所有人”規則,稅務總局發布了該公告,就稅收協定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條款中“受益所有人”身份判定有關問題進行了明確。
公告一方面旨在允許沒有濫用協定目的和結果的案件得以享受稅收協定待遇,并提高其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確定性,減少征納雙方成本,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另一方面借鑒“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BEPS)第六項行動計劃(防止稅收協定待遇的不當授予)成果,提高“受益所有人”判定標準的剛性,對濫用協定風險較高的安排進行更加有效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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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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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收協定中“受益所有人”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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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納入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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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規定,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企業、經紀機構和拍賣企業應當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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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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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
申報成品油消費稅時應填寫新的《成品油消費稅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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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4月份申報期起,納稅人申報成品油消費稅時應填寫新的《成品油消費稅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享受成品油消費稅減免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在納稅申報時應同時填寫《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消費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2號)公布的《本期減(免)稅額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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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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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消費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2號)公布的《本期減(免)稅額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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