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流程和材料有哪些
2021-07-08 10:48:48
納稅人應當在納稅結束后的規定期限內按照有關規定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流程和材料有哪些?企業經營者將相關賬戶帶到稅務局進行企業賬戶審計。審核完成后,可以給出評估報告。以下優稅云將向您詳細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流程..想了解更多關于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流程和材料有哪些知識,跟著優稅云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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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流程
1. 企業帳戶審核
使用公司的損益表,總賬和詳細賬戶檢查企業所附的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和附表,并檢查賬戶和賬表是否一致;
2. 編制審核底稿
重點關注企業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要形式的“稅收調整項目表”。審計是在所涉及的會計主體中逐案進行的,并編寫審查草案;
3. 鑒定報告
審核結果與委托方交換,報告根據意見交換結果確定。它是年度企業所得稅結算核查報告或咨詢報告。其報告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鑒定報告、保留意見鑒定報告、否定意見鑒定報告、無法表明意見鑒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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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材料
1. 營業執照復印件,(國稅)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外匯登記證(適用于外國公司)(蓋章);
2. 本年度(1月至12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蓋章);
3. 上年度審計報告(年審適用)、上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
4. 綜合地方納稅申報表(1月至12月)和增值稅納稅申報表(1月至12月)(蓋章);
5. 元月份每種稅的電子收據(蓋章);
6. 企業所得稅季度預付納稅申報表(4季度)復印件(蓋章);
7. 總賬,明細賬(包括費用明細賬)、記賬憑證;;
8. 現金盤點表、銀行對賬單及余額調節表(蓋章);
9. 固定資產盤點表、固定資產及折舊計提明細表(蓋章);
10. 享受優惠政策的稅務機關文件和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
三、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條件
1. 本年度虧損超過10萬元(含)的納稅人,應當附有年度損失金額的證明報告; (企業損失除外,只要是虧損,必須經過企業所得稅結算審計);
2. 納稅人本年度彌補虧損,并附有損失年度損失金額的證明報告,未在上一年度的損失報告中重復附加;
3. 本年度銷售(業務)收入超過3000萬元(含)的納稅人,應當附有本年度所得稅結算的證明報告;
4. 連續三年虧損的企業;
5. 實行查帳征收方式的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凡發生下列事項,應附送中介機構出具的涉稅鑒證報告。
(1)公司財產損失。納稅人提交企業財產損失或者金融企業壞賬損失稅前扣除申請的,應當附上律師報告的企業財產損失或者財務壞賬損失。主管機關不得接受未按要求附加證明報告的納稅人。
(2)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年度納稅申報表。產品開發完成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辦理年度納稅申報表時,應當附上發達產品實際銷售收入毛利與毛利的差異的證明報告。預售收入。對于未按要求附加稅務認證報告的納稅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并進行專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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