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核定征收
2021-07-08 10:45:57
最近有許多小伙伴對核定征收存在疑惑,今天我們就相關熱點問題進行解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趕快一起來看看吧。
一、核定征收企業,需要建賬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哪些是核定征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
你可能說了,我沒有建賬能力,規模太小。《細則》第二十三條補充到:生產、經營規模小又卻無建賬能力的納稅人,可以聘請經批準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專業機構或者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
二、核定征收的企業可以白條入賬做憑證嗎?
答:1、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是所得稅征收的兩種方式,企業采用哪種征收方式,是由單位主管稅務局核定的。
2、記賬是根據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科目、進行核算的。因此哪些是核定征收,不管單位采用哪種所得稅征收方式,都要做賬的。
3、對于查賬征收方式的單位來說哪些是核定征收,使用收據、白條入賬的成本費用不能稅前扣除,年終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要做納稅調整的。而核定征收方式不存在成本費用稅前扣除問題,因為它是按收入計算繳納所得稅的。
4、不管采用哪種征收方式,稅務局都有權利對企業進行查賬的。
三、按會計利潤計算的應納稅額大于核定稅額是否補稅?
答:1、會計利潤計算的應納稅額大于核定稅額,還是按核定征收。
2、納稅人的生產經營主營業務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所得稅額增減變化達到20%的,應及時向稅務機關申報調整已確定的應納稅額或應稅所得率。
3、采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按照核定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年度終了后按照實際經營額或實際應納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哪些是核定征收。申報額超過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的,按申報額繳納稅款;申報額低于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的哪些是核定征收,按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繳納稅款。
四、我司為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業能享受減半征收的優惠政策嗎?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
一、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型微利(許132)企業無論(0623)按查賬征收(3401)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部分地方可申請核定征收個稅0.5%-2.1%,綜合稅率不超過5%。
五、核定征收企業是否也需要進行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79號)
第三條 凡在納稅年度內從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經營),或在納稅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哪些是核定征收,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實行核定定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不進行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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