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的途徑
2021-07-08 10:45:44
“大眾創新,萬眾創業”的潮流下,中國的服務業如雨后春筍般出現核定征收的途徑。如律師、工程設計、保險代理、經紀服務、咨詢服務等,收入高,成本低是他們的共有特點。如何合理合法進行稅務籌劃,健康發展,看了本文,您會大開眼界。
企業A,主要從事專業咨詢服務等相關業務(比如培訓、設計、法務、財務、管理咨詢等等),其核心服務業務均為自有團隊提供,其客戶以中大型企業為主。
因其客戶特征及需求,在實際業務中,企業A的全部收入都需要開票核定征收的途徑。年收入兩千萬,成本在一千萬左右(人力成本為主),企業A的真實利潤近一千萬,其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是25%。 為了解決較高的企業所得稅問題,企業A通過部分虛增員工,部分買發票等行為,降低利潤額,從而降低稅金。
虛增員工和買發票是我國最常見的偷漏稅行為了,基本上所有企業都操作過。但是在2016年的金稅三期及營改增后,這樣的操作有極大的稅務風險。稅務局和社保局之間的數據共享,使得虛增員工很容易被查出。而買發票這事兒,現在的可操作性也極低。因為在最嚴發票令出臺后,發票不僅需要填寫企業稅號,連內容都有嚴格的要求,大數據時代可以讓稅務部門輕松識別風險點。
1、企業A,存在買賣發票等虛開發票行為,有罰金、滯納金等風險,金額較大的甚至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2、企業A,存在偽造內部業務、企業所得稅偷漏稅行為,有罰金、滯納金等風險和可能的刑事責任。
企業A可以選擇提供的服務型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的途徑,來解決其一部分問題:
目前我國的西部大開發或者少數民族自治區都出臺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來帶動當地經濟發展。這里以把企業注冊到我區工業園區為例,【詳情Tel:156-8317-4870】園區對注冊企業增值稅以地方留存的30%~50%扶持;企業所得稅以地方留存的30%~50%給予扶持;通過入駐園區,企業節稅比例可達50%以上。個人獨資企業(營改增)小規模的可以申請核定征收,核定個稅稅率為2%;總稅負最高5.2%。
企業A的法人或者股東作為實際控制人安排自己家人或者親戚另設了多家個人獨資企業。這些個人獨資企業,分別持有了企業A未來運營所必需的一些資源(比如企業A的銷售能力非常強,但是技術能力欠缺,那么是否可以將企業A的技術外包出去)。而企業A必須向這些個人獨資企業支付合理的費用,才能換取這些必需的生產資料,以維持長期的經營。
通過這個模式調整,原來企業A一家獨享的一千萬利潤,被合理分割到各家小企業(即上述另設的個獨企業)中,而這些小企業有足夠的稅收優惠政策,自身的稅負率相對較低,所有在整體利潤不變的情況下,實現了總體稅負降低的效果核定征收的途徑。
1、企業A和關聯企業之間交易的資金流、服務流、合同流、發票流的管理和控制;
2、企業A和關聯企業之間交易的定價合理性問題。
方案實施對比
實施前實施后交易模式企業A獨享1000萬利潤
企業所得稅率25%
分紅個人所得稅率20%
總體稅率40%企業A和多家個人獨資企業分享1000萬利潤
企業A依然承擔企業所得稅率25%,分紅個人所得稅率20%
個人獨資企業享受5.2%優惠稅率
總體稅率降低至10%以下
稅收籌劃前稅收籌劃后企業A年收入2000萬,成本在1000萬左右,企業A的真實利潤近1000萬,其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率25%,分紅的個人所得稅率20%企業A年收入同樣為2000萬,利潤為1000萬,設立個人獨資B和C,與企業A分享1000萬利潤,假設企業A保留利潤為200萬,將剩余800萬利潤轉移至個獨型B和C,B和C各自承擔400萬元且保留小規模納稅人資格核定征收的途徑,B和C采用核定征收模式企業A稅額:
企業所得稅:1000×25%=250萬元
個人所得稅(分紅):(1000-250)×20%=150萬
合計稅額為:250+150=400萬企業A稅額:
企業所得稅:200×25%=50萬 ;個人所得稅(分紅):(200-50)×20%=30萬;企業A承擔稅額合計:50+30=80萬
企業B稅額:
增值稅:400÷(1+3%)×3%=11.65萬元(可向稅局申請申請專票核定征收的途徑,雖然B承擔了增值稅,但是A卻可以完全抵扣,整體來說平掉了,等于沒有承擔)
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400÷(1+3%)×2%=7.76萬元
企業C與企業B同理
那么籌劃后方案全部稅額合計:80+7.76×2=95.52萬元
所以籌劃后比籌劃前節約稅金:400-95.52=304.48萬,節稅比例達:304.48÷400=76%
企業的各個功能,如銷售、服務、人事、財務、行政等等,為什么一定要放在一家企業內部,能否外包出去(形式上的)?
通過注冊核定征收個人獨資企業,利用當地稅收優惠政策,申請個稅核定征收,實現合理合法避稅。
備注:
個人獨資企業節稅方案及節稅效果比較
1、個人獨資企業稅負情況(以年開票 500 萬計算)
1)、增值稅(稅率 3%)=開票額/(1+稅率)*稅率=500 萬÷(1+3%)×3%=14.56(萬元)
2)、附加稅(稅率 12%)=增值稅×稅率=14.56 萬×12%=1.75(萬元)
3)、經營個稅(核定稅率 2%)=開票額/(1+稅率)*稅率=500 萬÷(1+3%)×2%=9.71(萬元)
納稅小計:14.56+1.75+9.71=26.02(萬元)
實際稅率(開普通發票)=實際納稅/開票額=5.2%
1、客戶電話咨詢,相關政策解答
2、登記企業信息,定制節稅方案
3、確定合作意向,簽訂協議并準備材料
4、辦理企業落戶(含:核名、辦證、銀行開戶、核稅等)
5、企業日常經營(含:領票、開票、做賬、納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