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國辦發〔2016〕53號),通知要求從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鞏固和擴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成果,進一步為企業開辦和成長提供便利化服務,降低創業準入的制度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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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證合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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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證合一”是指“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協同登記制度,是在“多證聯辦”的基礎上,通過建立審批信息共享平臺,整合各發證部門的受理窗口、申報表格、材料規范、審批流程、打印發照等,達到“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證照”的改革目的。
為什么要實行“五證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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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實施的重大意義在于:
一是便利于企業注冊,持續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是便利于推進簡政放權,促進政府治理現代化;
三是便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健全社會誠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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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證合一”政策會怎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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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全國主要還是實行的三證合一,只有浙江試點實現了五證合一政策,其具體實施過程應該會像之前“三證合一”的實行過程一樣,逐步完成。
此次“五證合一”,整合了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不再另行發放。
改革后,企業申請設立登記的、原執照有效期滿、申請變更登記或者申請換發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依法核發、換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對于已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企業,不再收繳原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
2018年1月1日前,原發證照繼續有效,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原有驗證和換證要求企業報送的事項經整合后納入企業年度報告內容,由企業自行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