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北京市“證照分離”改革
2021-06-11 15:37:36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部署,我市出臺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北京市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辦發【2018】43號),自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對第一批全國推開的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行“證照分離”改革。
一、《通知》出臺背景是什么?
開展“證照分離”改革,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釋放企業創新創業活力,推進營商環境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重要舉措。2018年3月,根據國務院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工作部署,我市對95項改革事項開展“證照分離”改革,適用范圍為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一區十六園)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2018年9月27日,國務院正式印發《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要求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二、“證照分離”改革核心內容有哪些?
一是在改革方式上,明確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四種方式在全市推開“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突出“照后減證”,破解“準入不準營”問題,讓讓企業既能快速的進市場“大門”,也能便捷的入行業“小門”。
二是在改革事項上,由前期試點的95項調整為此次國務院文件規定的106項。
三是在改革范圍上,由前期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試點擴大到全市范圍。
三、“證照分離”改革帶來了哪些實惠?
一是有效激發市場活力,進一步提升市場準入效率。“證照分離”改革主要是破解“辦照容易辦證難”,“準入不準營”的問題。通過四種方式對“證”的改革,讓企業在市場準入環節更加高效便捷的實現“快入準營”。
二是政府職能轉變成效顯著。改革把降低門檻后的方便送給了企業,把事中事后監管的挑戰留給了政府,帶來的是政府部門審批模式的變革、審批流程的優化、監管手段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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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了“網上辦理”、“就近辦理”、“一次辦成”等公共服務創新,進一步壓縮時限、精簡環節、簡化材料、降低成本,助力我市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四、在放寬準入的同時如何加強監管?
一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堅持“放管結合,寬進嚴管”,加快建立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制度。切實貫徹“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避免出現監管真空。構建全市統一的“雙隨機”抽查工作機制和制度規范。健全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探索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模式、新產品、新業態采取包容審慎的監管方式。
二是加快推進信息歸集共享。進一步完善優化我市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實現市場主體基礎信息、相關信用信息、違法違規信息歸集共享和業務協同。健全市場監管部門與行政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形成監管合力。
三是強化保障措施。各區、各部門要逐一制定落實要求的配套管理措施,建立工作機制,切實落實監管責任。將“證照分離”改革納入市政府績效管理考評事項,加強督查考核。
五、如何準確把握“證照分離”改革與“多證合一”改革的關系?
“證照分離”改革是“先照后證”改革的深化和完善。“證照分離”改革“分”的是行政審批事項,突出法律性質“分”,辦理環節“分”,管理方式“分”,通過分類管理,最大限度破解“辦證難”和“準入不準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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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證合一”改革“合”的是非行政審批事項,突出證照載體“合”,辦理環節“合”,企業信息“合”,通過逐步取消事項,減少企業辦事制度性成本。下一步,將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實現市場主體“一照一碼走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