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重點任務,稅務總局將做這些事
2021-06-11 15:35:41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以下簡稱《分工方案》),對下一階段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作出部署。《分工方案》明確了五個方面25項重點任務,稅務總局主要負責落實如下事項:
?
一、把實施好宏觀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結合起來,提高宏觀政策實施的時效性和精準性
?
(一)研究將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實施中的好做法制度化,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為保就業、保民生、保市場主體提供支撐。(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措施:
2.簡化稅費優惠政策適用程序,利用大數據等技術甄別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繳費人,精準推送優惠政策信息。督促中央執收單位和各地區加強非稅收入退付管理,確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標準的收費基金項目及時落實到相關企業和個人。(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讓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融資更加便利、更加優惠,推動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創新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服務模式,利用大數據等技術解決“首貸難”、“續貸難”等問題。督促金融機構優化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延期操作程序,做到應延盡延,并引導金融機構適當降低利率水平。加強水電氣、納稅、社保等信用信息歸集共享,為增加普惠金融服務創造條件。(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國家能源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措施:
3.完善水電氣、納稅、社保等領域信用評價標準和指標體系,充分運用各類信用信息平臺,加強相關信用信息共享以及在信貸發放方面的應用,支持普惠金融更好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牽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國家能源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
二、放要放出活力、放出創造力
?
(十)提升企業注銷便利度,強化稅務、社保、金融、市場監管等環節協同辦理,擴大簡易注銷范圍,讓市場主體進得來、退得出。(市場監管總局牽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措施:
1.2021年6月底前修改完善《企業注銷指引》,推進部門間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優化稅務注銷等程序,實現辦理進度和結果實時共享。進一步擴大簡易注銷試點地域范圍。(市場監管總局牽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
三、服要服出便利、服出實惠
?
(十六)全面推行“不見面”辦事,進一步拓展“互聯網+政務服務”,提供“24小時不打烊”的在線政務服務。除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的事項外,原則上都要做到網上全程可辦。對現場核驗、簽字、領取等環節,可以采取電子認證、“快遞+政務服務”等方式解決。完善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年底前地方和部門平臺要與國家平臺完成對接,在更大范圍實現“一網通辦”。同時,兼顧好老年人、視障聽障殘疾人等群眾的需求,采取必要的線下補充手段,有針對性地提供人工指導和服務,絕不能出現歧視現象。(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各地區、各部門負責)
具體措施:
2.優化完善全國規范統一的電子稅務局,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2021年底前基本實現企業辦稅繳費事項網上辦理、個人辦稅繳費事項掌上辦理。全面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擴大將涉稅資料事前報送改為留存備查的范圍,減輕企業辦稅負擔。(稅務總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優化通關作業流程,放開口岸服務準入、引入競爭機制,提高服務效率并降低收費標準。完善出口退稅、出口信貸、信用保險等政策,支持進出口市場多元化,扶持中小微外貿企業發展。推進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和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發揮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作用。(海關總署、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國家外匯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措施:
2.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將正常出口退稅業務平均辦理時間壓減至8個工作日以內,2021年全面推廣無紙化單證備案。(稅務總局、海關總署、人民銀行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