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必須辦完!納稅人千萬注意啦!
2021-05-26 17:13:46
再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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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過渡期為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2018年1月1日前,原發證照繼續有效。所以請納稅人及時換照,也請及時辦理稅務登記號變更。
2015年10月1日開始“三證合一”
2016年10月1日開始“五證合一”
“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后,存量納稅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發生變更,需要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工商部門收繳原稅務登記證,同時核發“一證一碼”營業執照,換發后,證照號碼將從15位升位到18位,因此,納稅人還需要前往不同部門,辦理涉及更換稅務登記證號碼的事項:
1、發變更稅務登記號(稅務部門)
2、國稅變更稅務登記號的具體流程
3、銀行信息變更,重新簽署“稅銀聯網三方協議”(銀行系統)
4、重新刻制“發票專用章”(公安部門)
5、涉及號碼變更的其他事項(統計局、網站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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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列事項如何辦理?怎樣快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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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證合一后,稅證沒了,稅事如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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