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示:因前期購買不動產尚未抵扣完的待抵扣進項稅額,今年4月1日后轉入抵扣時,是否可以計算加計抵減額?
2021-05-26 17:06:13
一、新辦或注銷按季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個季度的,是按照實際經營期還是按季享受小微企業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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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從有利于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優惠政策的角度出發,對于選擇按季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不論是季度中間成立還是季度中間注銷的,均按30萬元判斷是否享受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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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納稅人因前期購買不動產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在2019年4月1日以后轉入抵扣時,是否可以計算加計抵減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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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納稅人取得不動產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對于該部分進項稅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可在轉入抵扣的當期,計算加計抵減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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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納稅人接受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符合條件的電子普通發票或者客票,如何填寫增值稅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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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鐵路等票據,按規定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在申報時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8b欄“其他”中。同時,還需將扣稅憑證上注明或按規定計算的金額和稅額填入本表第10行“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運輸服務”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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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如何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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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以下稱代表機構)在中國境內發生的應稅行為,按照現行增值稅政策規定繳納增值稅。
(二)代表機構發生跨境應稅行為的,按照現行營改增關于跨境應稅行為增值稅征稅或者免稅政策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