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辦稅指引系列三
2021-05-26 17:05:27
hi~又見面了,經過前兩期的學習大家搞清楚自己需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了嗎?如果你錯過前兩期的講解,沒關系~小編送你們一個傳送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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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辦稅指引(一)┃ 年度匯算是個啥?
2、我需要辦理個稅年度匯算嗎?
辦理年度匯算要哪些步驟?未按規定辦理年度匯算,會有什么后果?今天小編給大家講一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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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年度匯算要哪些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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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匯算通常要經歷前期信息或資料準備,填寫申報表、提交申報、申請退稅或補繳稅款等步驟。
您準備好信息和資料后,可以自己辦理年度匯算,也可以選擇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年度匯算,還可以請涉稅專業服務機關、其他單位和個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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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規定辦理年度匯算,會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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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納稅人屬于需要退稅的情形,是否辦理年度匯算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如納稅人需要補稅(符合規定的免予匯算情形除外),未依法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并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 2000 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 2000 元以上 1 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如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條,納稅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如果你是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一定要記得及時按規定辦理年度匯算哦,不然可能面臨著數目不小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