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惠小編詳談:為什么企業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2021-05-26 17:03:25
公司在發展的過程中會有各種各樣的情況出現,可能一不小心就被列入了經營異常名錄,企業一旦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就會有各種的不方便。那么,公司又是因為什么原因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了呢。下面由萬事惠小編為大家來詳細的講解一下。
一、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
企業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一年起報送并公示年度報告。企業年度報告內容包括:
1、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
2、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
3、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
4、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5、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6、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7、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信息。
前款第一項至第六項規定的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第七項規定的信息由企業選擇是否向社會公示。經企業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查詢企業選擇不公示的信息。
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
企業應當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3、行政許可取得、變更、延續信息;
4、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
5、受到行政處罰的信息;
6、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企業未依照前款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應當責令其限期履行。
三、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如果上述的這些信息故意隱瞞真相,弄虛作假,也是要被列入經營異常的。
四、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
如果工商部門通過登記地址去查看發現找不到你這家企業,通過電話聯系也沒有人接寄信函沒有人接受。這樣也會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
那么就有人要問了: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但已經移出,異常記錄能去掉嗎?很遺憾,是不可以的,即便是移出,記錄還是存在的。政府網站上信息,還會被天眼查、企查查等網站抓取,到時候用戶看到的只有經營異常名錄,他們可能也不太關注為什么經營異常。
所以小編呼吁大家還是要嚴格的遵守法律法規,重視企業信用!如果發現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要及時糾正并移出,不然,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就會進入“黑名單”,進了“黑名單”5年內不能隨意移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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