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限期責令拆除通知書怎么辦?
2020-09-02 16:57:49
? ? 最近,小編不斷的被問到:“律師,我收到限期責令拆除雞棚通知書,怎么辦?”“律師,2016年我收到限期責令拆除通知書,沒有拆,后來又給我下了罰單,昨天說要強拆我的房屋”。關于限期責令拆除通知書的性質、效力等問題一般人都比較迷惑,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下收到限期責令拆除通知書怎么辦?
? ? 一、限期責令拆除通知書作出原因
? ? 一般來說,收到限期責令拆除通知書,則意味著被拆除房屋是違章建筑。該通知書要求行政相對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拆除,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不拆除,則行政機關有強制拆除的權力。所以當您收到限期拆除通知書時一定要先確定自己的建筑是否合法。
? ? 二、作出主體
? ? 哪些機關可以作出限期拆除通知?《城鄉規劃法》第64條和第65條對此做了規定。根據該規定,處罰違建的主體包括:(1)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該部門主要針對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建筑。(2)鄉、鎮人民政府。它所針對的處罰對象為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建筑。
? ? 三、限期拆除的程序
? ? 如果要對違法建筑限期拆除,根據法律規定要經過以下程序:
? ? 首先是公告,對違法建筑下達停建、限期拆除等指令并公告。其中屬于違法建筑的,由城鄉規劃部門或者鄉、鎮政府下達停止建設的指令;屬于程序性的違法建筑,責令限期整改、消除影響;對于實體性的違法建筑,責令限期拆除,否則按照規定處罰。
? ? 其次是通知,或者催告。下達催告通知書,告知當事人有陳述申辯的權利。
? ? 再次是下達強制拆除決定書。告知當事人享有復議、訴訟的權利。
? ? 最后如果當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內,既不復議又不訴訟,行政機關可以強制拆除違法建筑。強制拆除的機關包括規劃、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建設局執法大隊等。法律依據在于《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該條規定:“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 ? 四、收到限期拆除通知書怎么辦?
? ? 當行政相對人收到限期責令拆除通知書時,首先就是要確認被拆的房屋是否真的屬于違法建筑,如果屬于違法建筑就要采取補救措施,使其成為合法建筑;如果屬于合法建筑可以行使陳述申辯的權力。另外小編提醒廣大朋友限期拆除通知書還不具有強制拆除的效力,待行政機關作出強制拆除決定時,行政相對人可以復議或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