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二手房后發現房屋被查封了怎么辦?
2020-09-02 16:57:39
房地產糾紛不僅涉及到買賣房屋涉及到的商品房買賣、房地產商違約、一房多賣、房屋質量不達標等糾紛,還涉及到土地糾紛、房屋拆遷、房屋裝修、物業管理、鄰里糾紛等。無論是買房,還是賣房,無論是租房,還是裝修,因為不清楚自身房地產權益,不懂得面對糾紛時該怎么維護權益,不少人都在發生房地產糾紛時吃過虧,買房拿不到房、過不了戶,賣房拿不到錢,租房被一房二租等等。
現在房價越來越高,人們都希望可以有自己的房子,但是在買房的過程中,也可能遇到許多問題。如果買房后發現房屋被查封了,買房人無法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居住的,那么買房人的利益必然受到損失,影響到生活、財產利益。
首先,雙方成立的房屋買賣合同是有效的。
我國法律有規定,在房屋被查封后或者在明知房產被法院查封,買賣雙方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合同無效;雙方買賣房屋之后被法院查封的,房屋買賣合同依然有效。所以,只要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背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合同就是有效的。
其次,被查封后,無法請求繼續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如果房屋被依法查封,則買房人無法請求對方繼續辦理過戶手續,因為該房屋已經處于履行不能的狀態。
再次,如果買后房屋被查封,可以根據以下方法解決:
1、對查封執行提出異議。
(1)如果買房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2)如果買房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2、等待房屋解封。
房屋查封作為一種執行措施,是有一定期限的,一般不超過二年,即使續封,續封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買房人可以等待房屋解封再進行房屋過戶。
3、提供擔保財產、解除查封。
如買房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并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則可與查封法院協商,由出賣人或買房人自己提供其他擔保財產申請解除查封。提供擔保財產后,法院解除查封,雙方可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買方可要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4、解除買賣合同,要求賣房人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但是現在賣房人無法履行合同,買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最后,買房非小事,在買房的時候應該充分了解房屋的情況再做決定。如果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才發現房屋被查封,買房人可以根據以上辦法解決,如果還不能妥善解決的,可以向相關律師咨詢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