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歌“一分錢”變“一元錢”,是否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權?
2020-09-02 16:54:06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邊……”看到這兩句歌詞,腦海里不自覺的哼唱出來了。這首家喻戶曉的兒歌《一分錢》,最近因為“漲價”熱潮進入人們眼簾。
近日,一張截圖在朋友圈里廣為流傳,兒歌《一分錢》被改成了《一元錢》,這種修改到底好不好,引發了廣泛討論。
有人說這是與時俱進,“現在的小朋友幾乎見都見不到一分錢,哪里去撿一分錢啊?改成一元錢挺好的。”
但是更多網友持批判態度,認為重要的是兒歌背后的價值觀和其中蘊藏的美德,若真要盲目附和現實,以后可能得改成“撿到一張二維碼”了。
據了解,《一分錢》是國家一級作曲家潘振聲先生的作品,他一生創作的大量兒童歌曲,被人們譽為當代 “兒歌大王”。因為這首歌太有名了,潘振聲先生還有了“一分錢爺爺”這個雅號。2009年5月,因患腦血栓經多方醫治無效,潘振聲先生在南京逝世,享年77歲。
潘振聲先生的女兒表示,她也是在朋友圈看到截圖才知道這個事情的:“爸爸創作這首歌,寫的是孩子天真無邪,撿到錢要交給警察叔叔,跟物價飛漲沒有什么關系。經典就是經典,我們今天唱來仍然可以體會當時創作者的心血。改成這樣,唱起來不覺得拗口嗎?對于這樣的惡搞或者調侃,不用去理會。我理解大家是用這個來搞笑或者調侃,把它變成一種段子,但現在我們有時候,并不尊重自己的經典文化,隨意就去丑化或者消解掉,但又缺乏原創的能力,這并不值得提倡。”
除了歌曲改動是否合乎情理的爭議,小編認為,還有個值得關注的點是:這一改動從著作權角度來說,是否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權?
《一分錢》是音樂作品,其版權人對該音樂作品享有著作權。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人有保護其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以及許可他人改編作品并獲得一定報酬的權利。因此如果他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而對其作品進行改編,即構成對著作權人的侵權,如果再將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而改編的作品通過互聯網傳播使用,則進一步擴大了對著作權人侵權的范圍和程度。
音樂著作權的保護期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現在《一分錢》仍在保護期內,因此,潘振聲的后代有權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維護《一分錢》的“保護作品完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