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相關法律對未注冊商標的保護
2022-06-01 16:27:31
1.反不正當競爭法對未注冊商標的保護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該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與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搶注、直接假冒未注冊商標等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規定的市場行為基本原則。未注冊商標構成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重要組成部分的,可以援引本法第五條的規定對未注冊商標進行保護。
2.未注冊商標的民法保護
我國《民法通則》第五條規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未注冊商標使用人雖不享有法律確定的權利,但享有合法的民事利益,應受民法保護。當然,這種保護只是民法的一般保護,與注冊商標所有人(民事權利人)所享有的保護在層次和程度上是不同的,所以不能將兩者相提并論。
3.著作權法對未注冊商標的保護
商標通常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或上述元素的組合構成。在實踐中,它們大多是由文字和圖形組成的組合商標。它們通常附在具有漂亮圖形和漂亮藝術特征的商品上。從《著作權法》的角度來看,這些商標無疑屬于藝術作品的范疇,有些甚至是優秀的藝術作品,藝術作品是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之一。
顯然,構成商標的藝術化的文字、圖案、字母、數字、立體標志、顏色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都可以作為藝術作品享有著作權。未注冊的商標和藝術品屬于無形財產的范疇,是創作者腦力的結晶。商標使用人在使用《著作權法》保護其未注冊商標時,應滿足以下三個要求:第一,未注冊商標的使用人還必須是著作權人。未注冊商標由使用該商標的企業自行設計和繪制。自商標創作完成之日起,企業依法享有著作權。或者雖然商標不是企業自己設計的,但藝術作品的作者將作品的產權轉讓給企業。一旦企業將藝術作品用于商品或服務成為商標,它將只作為版權繼承的主體享有版權。第二,未注冊商標的使用人必須是專用人。例如,藝術作品的作者與某企業簽訂了獨占使用合同,該合同只授權該企業獨占使用其藝術作品;或者設計該商標的企業只是將該商標用于自己的商品,而沒有許可他人作為著作權人使用。第三,未注冊商標的設計符合作品的條件。
4.專利法對未注冊商標的保護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顏色或者其組合所作的新的設計,具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產品的外觀設計可以申請專利,受專利法保護。設計的主要目的是保護審美創造。它不同于用作商品識別標志的商標,但兩者都是置于產品表面或商品包裝上,可以由一定的圖形組成,起到美化和裝飾產品的作用。一個設計良好的商標和設計會引起消費者的興趣,刺激他們的購買欲望。所以,精美的商標設計完全可以構成設計的一部分。但是,如果企業暫時沒有能力或者不愿意申請商標注冊,可以考慮申請外觀設計專利,使用《專利法》保護其未注冊商標。申請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未注冊商標應滿足以下三個條件:外觀設計必須依附于外觀設計產品,作為外觀設計專利的一部分,不能脫離外觀設計;外觀設計專利權人必須是未注冊商標的使用者;保護的對象只能是商品商標,不能是服務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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