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注冊合伙企業需要什么資料?
如果您合伙人有異地公司的情況:
1.全體合伙人簽署的《企業設立登記(一照一碼)申請書》(原件1份);
2.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3.全體合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證明驗原件,單位資格證明加蓋公章,注明“與原件一致”;合伙人為深圳市商事主體的可以免提交主體資格證明);
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協議書(原件1份);
4.如合伙企業協議委托一個或數個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提交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的委托書(原件1份);
5.執行事務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當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書(原件1份)和委派代表的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證明驗原件,單位資格證明加蓋公章,注明“與原件一致”;合伙人為深圳市商事主體的可以免提交主體資格證明);
6.全體合伙人對各合伙人認繳或實繳出資的確認書。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經合體合伙人協商作價的,提交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協商作價確認書(原件1份);經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的評估機構作價的,提交法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作價證明(原件1份)(注:可由我局通過監察局共享系統查驗相關信息的,可無需提交;否則需提交紙質文件);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職業資格證明的,應提交相應證明(注:可由我局通過監察局共享系統查驗相關信息的,可無需提交;否則需提交紙質文件)。
如果您這邊合伙人都是大陸自然人,可以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本人U盾或者數字證書即可
您有需要可以聯系我 彭15013796531(微信同號)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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