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規定:
對提出申請并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為其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1、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從業人數達12人及以上、注冊資金達50萬RMB。
2、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 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 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
申請正式一般納稅人須知:
1、自主申請的話對銷售額沒有限制,如果是被動成為一般納稅人,需超過核定的標準,即:工業企業年收入超過50萬;銷售,服務業的年收入超過500萬(超過這個標準即會被自動判定為一般納稅人,需去稅局填表申請)。
2、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一般納稅人的特點是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銷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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